糖尿病妇女妊娠的问题应慎重考虑。糖尿病与妊娠的关系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糖尿病合并妊娠,即孕前已有糖尿病或糖耐量异常的妇女出现怀孕,产后糖尿病无变化或加重。另一种是妊娠期糖尿病,即孕前无糖尿病或糖耐量异常,妊娠后出现糖尿病,产后可恢复正常。
糖尿病妇女如果怀孕,必须到医院请医生做全面、详细的孕前和产前检查,了解目前糖尿病的严重程度,以及能否妊娠和分娩的时间、方式等,这是十分必要的,对此千万不可掉以轻心。
若糖尿病孕妇伴有肾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眼底增殖性视网膜病变时,则应早期作人工流产手术以中止妊娠。如果伴有较高的血压,最好也要中止妊娠。因为上述情况对母儿健康都有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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