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孕期应用胰岛素产妇剖宫产术后禁食或未能恢复正常饮食期间,予静脉输液,胰岛素与葡萄糖比例为1:4~6,同时监测血糖水平及尿酮体,根据检测结果决定是否应用并调整胰岛素的用量。
(2)孕期应用胰岛素者,一旦恢复正常饮食,并及时行血糖监测。血糖明显异常者,应用胰岛素皮下注射,根据血糖水平调整剂量,所需胰岛素的剂量往往较孕期明显减少。产后血糖者恢复正常无须继续胰岛素治疗。
(3)孕期不需要胰岛素治疗GDM者,产后恢复正常饮食,应避免高糖及高脂饮食。
转诊
产后FPG反复≥7.0mmol/L,应视为糖尿病合并妊娠,即转内分泌专科治疗。
母乳喂养
产后母乳喂养可以减少胰岛素应用,同时,后代发生糖尿病风险下降。
新生儿处理
(1)新生儿生后易出现低血糖,动态监测血糖变化以便及时发现低血糖。建议出生后30分钟内进行末稍血糖测定。
(2)新生儿均按高危儿处理,注意保暖和吸氧等。
(3)提早喂糖水、开奶, 必要时10%的葡萄糖缓慢静点。
(4)常规检查血红蛋白、血钾、血钙及镁、胆红素。
(5)密切注意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