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型糖尿病 > 2型糖尿病治疗 > 口服降糖药的标准

口服降糖药的标准

作者: 时间:2017-09-23 06:22:16

  空腹血糖<11.1mmol/L(200mg/dl) 时,基础胰岛素水平与正常人、糖耐量低减者没有明显区别;餐后胰岛素分泌虽有下降,但不低于正常人餐后胰岛素分泌的50%,说明此时胰岛素功能尚可,不易产生酮症,可饮食控制治疗,此时若不先单纯饮食控制,而立即加用SU类降糖药容易发生低血糖。

口服降糖药

  空腹血糖>11.1mmol/L(200mg/dl)时,餐后胰岛素水平明显下降;空腹血糖>19.4mmol/L(350mg/dl)时,餐后胰岛素与其基础胰岛素水平没有明显区别,很容易产生酮症,或转入非酮性高渗昏迷,必须用胰岛素治疗。

  依据上述结果,一般认为调整更换或联合应用口服降糖药物的指标是:

  ①空腹血糖<11.1mmol/L(200mg/dl);

  ②餐后2小时血糖<11.1mmol/L(200mg/dl)。治疗过程中首先要求空腹血糖<11.1mmol/L,当达到这个指标后,就设法达到第二个指标即餐后2小时血糖<11.1mmol/L。若单纯控制饮食一个月后仍达不到上述指标者,应加口服降糖药;若服用一种口服降糖药已达最大剂量且饮食严格控制仍未达到上述两个指标者,可两种口服降糖药联合应用。若达到上述两个指标后,要设法进一步调整药物、饮食及运动量使血糖降至正常或接近正常水平。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糖友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果有侵犯到作者的知识产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必会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