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血糖定义
非糖尿病患者血糖<2.8mmol/L,称为低血糖症;接受降糖药物治疗的糖尿病患者血糖≤3.9mmol/L,称为低血糖反应。
低血糖症状主要由交感神经过度兴奋和脑细胞功能障碍引起,常见低血糖症状包括出汗、视物模糊、眩晕、焦虑、饥饿感、易怒、发抖、心悸、头痛、易疲劳等。
临床分级
轻度:出现自主神经症状,患者可自行处理;
中度:出现自主神经症状和脑细胞功能障碍症状,患者自行处理;
重度:血糖浓度<2.8mmol/L(<50mg/dl),可能出现意识丧失,需他人协助治疗。
常见危险因素
胰岛素或胰岛素促分泌剂过量、给药时间不当或剂型错误;
进食不正常(如食量减少或时间延迟);
内源性葡萄糖生成下降(如大量饮酒后);
体内葡萄糖利用增加(如运动);
胰岛素敏感性增高(如减重、运动量增加或血糖控制改善等);
胰岛素清除能力降低(如肾功能不全);
设定的血糖控制目标较低(HbA1c过低)或血糖下降过快;
升糖激素减少(如垂体、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等)。
预防策略
ADA和EASD指南强调糖尿病的血糖控制应该以患者为中心。血糖控制应个体化,HbA1c控制目标也应个体化。
2012ADA/EASD立场声明指出,应根据患者个体因素选择适当的管理目标。
主要个体因素有:患者的治疗态度和预期值、低血糖相关风险或其他不良事件的可能性、疾病病程、预期寿命、重要合并症、确定的血管并发症、资源和社会支持系统。
患者治疗态度积极、期望值高、低血糖相关风险低、病程短、预期寿命长、重要合并症少、血管并发症少、社会支持多,则应设定相对严格的血糖控制目标。相反,则应设定宽松的目标。
低血糖处理方案
发生问题性低血糖时,应立即给予葡萄糖治疗。
问题性低血糖包括:患者无感知性低血糖发作、需要他人救治的低血糖发作、患者失去自我控制的低血糖发作(如:失去知觉或癫痫发作等)。
1.大多数无症状性低血糖(由自测血糖或持续血糖检测发现)或轻、中度症状性低血糖可由患者自行治疗,口服15~20g葡萄糖。
2.掌控时间,警惕反复低血糖:6小时的低血糖可导致不可逆脑损害;15~20min内不缓解可能是补糖不足,也要注意排除其他脑病;口服长效降糖药或使用中长效胰岛素者可能会在低血糖缓解后再次反复陷入低血糖,应当连续监测血糖,并进食较多点心或进餐。
3.无口服糖、无法吞咽、无法唤醒下的处理:
当低血糖患者无法口服碳水化合物时,必须通过胃肠道外途径进行治疗。
标准的治疗方法是经静脉注射葡萄糖,初始剂量为25g;传统的一次性给50%葡萄糖50ml静脉注射的方法,应该小心谨慎,其葡萄糖浓度高,对组织有很大毒性,曾有静脉注射50%葡萄糖外渗而导致手部截肢的案列。
重要的是给予葡萄糖的总量,100ml25%的葡萄糖或150~250ml10%的葡萄糖液更安全一些,且同样很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