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以外,凡有下列症状之一糖尿病患者也不能开车:
1.有严重合并症,特别是并发心、脑血管疾病或神经系统疾病;
2.发生酮症酸中毒时;
3.失眠、空腹、未及时适量吃药或注射胰岛素;
4.头晕、头痛、视物模糊或恶心、呕吐;
5.有困倦、嗜睡症状;
6,身体痒痛难耐、手足麻木,抓挠不止;
7.情绪低落、心神不安、坐卧不宁、烦躁;
8.大喜大悲、激动不已,又难以自控;
9.虽然没有身体不适之感,但已经饮酒或刚刚长时间看电视或使用电脑;
10.身体不适或患有其他妨碍驾驶汽车的疾病。
以上情况,都是引发交通事故的祸根。事实上,因糖尿病引起的交通事故早已屡见不鲜。尽管教训极其惨痛,但很多病友仍置若罔闻,视”带病开车”为能耐,若无其事地开车炫耀自己的”本事”。这种冒险行为给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危害,比起“酒后开车”引发的后果更严重,更令人防不胜防。交警无从知晓开车上路的司机是否患有糖尿病而无法约束;亲朋好友的提醒,单位领导和同事的劝阻也只能起一定作用;要保证安全,关键还得靠病友提高对糖尿病病友开车危险性的认识,加强自我教育和自我控制的能力。
如果病情控制得比较好,经过正规医院检查,无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思维清晰、反应敏捷,且具备防治糖尿病的基本知识,思想健康,情绪豁达,驾驶技术熟练,对瞬息万变的交通环境能够正确判断,沉着应对,那么无论您的驾龄和病期长短,都可以开车,都能够开好安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