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GDM患者产后糖代谢可恢复正常,在分娩后可停用胰岛素,但远期发生2型糖尿病的风险增加。如何减少GDM不良预后?加强孕期系统管理,同时,加强围产期及远期规范化管理和随访,使GDM孕妇的母婴并发症降低,减少将来发生糖尿病和其它不良事件的可能性。
分娩期及围手术期护理
分娩时机:
1.无妊娠并发症的妊娠期糖尿病和糖尿病合并妊娠孕妇,胎儿监测无异常的情况下,孕39周左右收入院,严密监测下,等到预产期终止妊娠。
2.应用胰岛素治疗的孕前糖尿病以及妊娠期糖尿病者,如果血糖控制良好,孕37~38周收入院,妊娠38周后,检查宫颈成熟度,孕38~39周终止妊娠。
3.并发先兆子痫、羊水过多、胎盘功能不全;过去有死胎史、死产史,提前入院,胎儿肺成熟后及时终止妊娠。
4.糖尿病伴微血管病变者,孕36周后入院,待胎儿肺成熟后及时终止妊娠。
分娩方式:
1.糖尿病本身不是剖宫产的指征。
2.决定阴道分娩者,应制定产程中分娩计划,产程中密切监测孕妇血糖、宫缩、胎心变化,避免产程过长。
3.选择性剖宫产手术指征:糖尿病伴微血管病变、合并重度先兆子痫或胎儿生长受限(FGR)、胎儿窘迫、胎位异常、剖宫产史、既往死胎、死产史。孕期血糖控制不好,胎儿偏大者尤其胎儿腹围偏大,应放宽剖宫产指征。
分娩期及围手术期胰岛素的使用:
1.手术前后、产程中、产后非正常饮食期间停用所有皮下注射胰岛素,改用胰岛素静脉滴注,避免出现高血糖或低血糖。
2.密切监测产程中血糖,每2小时测定血糖,维持血糖在4.4~6.7mmol/L。
3.血糖升高时检查尿酮体的变化,根据血糖水平,决定静脉点滴胰岛素的用量。
4.注意加强产程中胎儿监护,产程不宜太长。
产后胰岛素的应用:
1.术后尽早恢复进食,未恢复正常饮食前要密切监测血糖水平及尿酮体,根据检测结果决定是否应用并调整胰岛素的用量。
2.一旦恢复正常饮食,停止静脉滴注胰岛素,并及时行血糖耐量试验。
3.血糖明显异常者,应用胰岛素皮下注射,根据血糖水平调整剂量,所需胰岛素的剂量往往较孕期明显减少约1/2~2/3。
4.产后血糖者恢复正常无须继续胰岛素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