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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糖尿病的诊断五方面

作者: 来源:新浪中医 时间:2017-10-14 22:50:11

  妊娠合并糖尿病是一种比较严重的并发症,药物治疗要慎重,多是采取生活习惯的改变支持。专家指出妊娠合并糖尿病的诊断必须有下面的几个方面的依据,病史症状、早期的诊断、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等等,最后参考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诊断。

糖尿病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断的五方面依据

  依据1、早期诊断的重要性:器官完全分化后就不再发生畸形。糖尿病妊娠的婴儿常在胚胎发育第7周之前发生先天性畸形,因此早期诊断与早期处理非常重要。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妇产科蔡雁

  依据2、病史与体格检查:虽属重要,但可能是阴性的。因此有下列情况时,应注意有糖尿病的可能性。

  糖尿病的家族史:有血统关系的家族成员中患糖尿病的人数越多,孕妇患此病的可能性也越大。经产妇过去有反复流产、不明原因的死胎或死产史、新生儿死亡、巨大儿、羊水过多或胎儿畸形等病史,与糖尿病的存在有一定关系。对这些病人进行尿糖、血糖及糖耐量测定,以便及时确定诊断。

  依据3、临床表现

  患糖尿病的孕妇在妊娠期体重可以骤增、明显肥胖,或出现三多一少(多食、多饮、多尿和体重减轻)症状;亦可出现外阴瘙痒、阴道及外阴念珠菌感染等;重症时可出现酮症酸中毒伴昏迷,甚至危及生命。

  依据4、实验室检查

  (1)尿糖测定:对所有初诊孕妇均应作尿糖测定,如果早孕期阴性者,于中、晚期需重复测定。血糖测定:正常孕妇的血糖数值一般低于正常值,很少超过5.6mmol/L(100mg/dl),空腹血糖常为3.3~4.4mmol/L(60~80mg/dl)。血红蛋白测定:血糖、糖化血清蛋白和糖化HbA1,三者均可用作反映糖尿病控制程度的指标。但其意义不尽相同。血糖浓度反映采血当时的血糖水平;糖化血清蛋白反映采血前1~2周血糖的平均(总)水平;糖化HbA1和HbA1c则反映采血前8~12周内血糖的平均(总)水平。

  依据5、糖尿病诊断标准

  世界卫生组织糖尿病诊断标准(1980)

  糖尿病诊断标准(静脉血浆真糖,糖耐量减低诊断标准:空腹血糖<7.8mmol/L(140mg/dl),OGTT2小时血糖>7.8mmol/L(140mg/dl),但<11.1mmol/L(200mg/dl)。糖耐量减低者,10年后约50%可发展为糖尿病,而且较正常人发生冠心病的机会高,应定期随访。妊娠妇女可采取上述诊断标准,但对孕妇葡萄糖耐量低者应按糖尿病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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