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产检-B超
1.有妊娠糖尿病史;
2.曾生过巨大儿;
3.体重超标,特别是肥胖准妈妈。
4.有糖尿病家族史;
5.早孕期空腹尿糖多次阳性;
6.患有多囊卵巢综合征;
7.曾无明显原因多次自然流产、胎儿畸形或死胎;
8.曾分娩过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症的胎儿。
此外,即使孕妇没有上述这些危险因素,也应该在孕期24~28周进行糖尿病筛查(75gOGTT)。75gOGTT,即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孕妈妈口服75g葡萄糖,然后测其血糖变化,观察孕妈妈适应葡萄糖的能力。正常人进食糖类后血糖会暂时升高,0.5~1小时后升到最高峰,但不超过8.9mmol/L,2小时后回到空腹水平,但糖尿病病人及糖耐量异常者会出现血糖值升高及节律紊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