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娠期糖尿病的四个问题

作者: 来源:39健康网 时间:2020-02-14 14:31:36


  2019年12月,加拿大妇产科医师协会(SOGC)发布了妊娠糖尿病指南,用以替代2016年7月的第334号文件,指南主要回顾了妊娠糖尿病诊断以及产科管理的相关证据,并对妊娠糖尿病的管理提出指导建议,以下是新增要点和关键信息点。
 
  新增要点:
 
  1.建议对妊娠期糖尿病进行普查。
 
  2.通过持续超声评估胎儿的生长速度和羊水量能够客观评估妊娠期血糖控制效果。
 
  3.服用倍他米松促进胎儿肺成熟时,建议对孕妇进行密切的血糖监测,另外,妊娠糖尿病的筛查应推迟至倍他米松给药后至少7天。
 
  4.妊娠糖尿病或妊娠前罹患糖尿病者是否需要在38-40周内催产,取决于他们的血糖控制情况和其他合并症因素。
 
  关键信息:
 
  1.多学科管理可实现最佳血糖控制并改善围产期结局。
 
  2.孕期糖尿病女性死产风险增加。
 
  3.优化妊娠合并糖尿病者的血糖控制,可以降低先兆子痫、肩难产和大于胎龄妊娠的发生率。
 
  4.罹患妊娠糖尿病,增加未来罹患2型糖尿病的风险。
  妊娠糖尿病(GDM)不仅仅对孕妇造成不良影响,对胎儿甚至分娩后的母儿都有不良的影响,因此需要很好地管理这部分患者,小编将该指南有关内容整理如下,供各位老师学习。
 
  问题1:妊娠期糖尿病如何筛查和诊断?
 
  加拿大妇产科医师协会仍推荐两步法对GDM进行筛查和诊断,但国际糖尿病与妊娠研究组制定的一步法也是可以采纳的,均在妊娠24-28周或者针对高危人群提前进行筛查,具体步骤见下图(注:在我国GDM的筛查和诊断采用一步法,也就是75克葡萄糖耐量试验)。
 
  问题2:如何评价患者的血糖控制情况?
 
  对于糖尿病伴妊娠或妊娠糖尿病患者来说,从28周开始作为基线,建议随后每3-4周对胎儿的生长进行评估,以此评价母体血糖控制情况,及其对胎儿的生长速度和羊水量的影响。
 
  推荐妊娠伴糖尿病和妊娠期糖尿病患者从36周时开始每周1次进行胎儿健康评估,也建议对采取饮食控制血糖的GDM患者从36周起也需要每周进行胎儿健康评估。
 
  问题3:特殊情况胰岛素如何剂量调整?
 
  对于病情需要进行外源胰岛素注射治疗的患者,建议进行严密的血糖监测。
 
  当给予倍他米松药物时,建议根据CDA指南进行胰岛素剂量调整。第一天:将夜间胰岛素剂量增加25%;第2天和第3天:将所有胰岛素剂量增加40%;第4天:将所有胰岛素剂量增加20%;第5天:将所有胰岛素剂量增加10%至20%;第6天和第7天:逐渐降低胰岛素剂量至使用倍他米松前的剂量。
 
  对于产后女性,因为拮抗激素的降低,血糖往往会下降,因此胰岛素剂量也要及时降低,避免低血糖的出现。
 
  问题4:产后随访频率是怎样的?
 
  通常情况下GDM女性产后血糖会恢复到正常水平,但有些女性血糖无法恢复正常,患有GDM的女性应在产后6周-6个月之间进行75克葡萄糖耐量试验,以检测是否处于糖尿病前期或糖尿病。这时采用糖尿病的诊断标准为:正常血糖,空腹血糖(FPG)<6.1mmol/L,2h<7.8mmol/L,HbA1C<6.0%;糖尿病前期,FPG6.1-6.9mmol/L或2h血浆葡萄糖(PG)7.8-11.0 mmol/L,HbA1C6.0-6.4%;2型糖尿病,FPG≥7.0mmol/L,随机PG或2hPG≥11.1mmol/L,HbA1C≥6.5%。
 
  SOGC指南鼓励女性分娩后立即母乳喂养,可避免新生儿低血糖,母乳喂养要持续至少6个月以减少儿童肥胖的风险,降低孕产妇高血糖风险。大约会有三分之一女性产后筛查发现糖尿病或糖耐量受损。据估计,将有15%?50%的患者在后来进展为2型糖尿病。最近有研究指出,母乳喂养频率高,持续时间长,可以降低2型糖尿病2年发病率。
 
  中国的指南提到,对于产后OGTT结果正常者,之后每3年做1次血糖检查;存在糖耐量受损者,每年应做1次血糖检查,以预防为主,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如果已经被诊断为糖尿病,那么需要及时进行干预,给予糖尿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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