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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药价虚高亮红灯勿忘绿灯

2007-03-22 09:39:12 来源: 人民网  作者:   字号:[ ]

  三天前,广东某药品企业“恶搞”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一片批发价仅0.02元的维C银翘片竟报价99999元,引起媒体一片哗然。

  两天前,广东省物价局表态:将扩大药品的政府定价范围,最终将12000多种处方药全部纳入政府定价。这也意味着今后市场上流通的药品中,90%都将由政府定价。

  这两则新闻,涉及的都是一个问题:药价虚高。药价虚高今天已经不算新闻了,国家发改委20多轮的药品“降价风暴”的实际效果也被公众普遍质疑。政府定价、强制降价,最被人诟病的就是“降价死”现象,即某种质优价廉的药一旦被列入降价目录,则很快会从市场上消失,或者以某种高价“新药”的面目重出江湖。这被称为我国药品市场特有的“逆淘汰”现象。医药专家也好,两会代表委员也好,都频频发出“治理药价虚高只靠降价行不通”的声音。

  那么,我们不妨换个角度来想想——如果不采取降价的方式,现在谁能想出更好的办法来治理药价虚高?记得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一位官员曾说过:仅从降低药品价格方面来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只能治标不能治本。不过他马上又补充道:但是,这项工作还是要继续坚持下去。

  此言有两层意思,第一,治理药价虚高确实不能只搞行政降价,更要从流通成本、以药养医、新药审批泛滥等等方面综合治理,唯有如此,方能从体制上、根本上把药价真正降下来。第二,“本”是不可能动动嘴皮子就可能治好的,既然它是“本”,必然更复杂、更微妙、更根深蒂固,治理起来也难度更大,因此,在逐步治“本”的同时,限价、降价这个“标”还得继续下去,从而形成标本兼治的双线进攻格局。

  再换个角度来思考,如果没有政府二十多轮强制降价风暴的冲击,药品流通环节中存在的诸如“公关费”、“处方回扣”、“假新药”等猫腻或许至今仍未大白于天下,也就更谈不上专家们对此开出的诸多“药方”了。而所谓“逆淘汰”也好,“药品失踪”也好,都只是将深层次的溃疡红肿之处暴露了出来而已,从而引起治疗的呼声——这似乎也并非坏事。

  其实,我们更应该反思的是,为何会出现“降价死”和“逆淘汰”?仅仅是谴责药企的贪婪、狡诈、不讲商业道德吗?我们必须明确两点:首先,药品是一种商品;第二,它更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消费者处于绝对的被动、弱势和信息不对称地位,只能“任人宰割”。因此,既要尊重药企的赢利本能,又决不能完全按照市场原则——因为药品这种商品本身就不具备完全市场化的前提。

  具体来说,一方面,目前仍要坚定不移地坚持药品降价、限价、政府定价;另一方面,对“假新药”泛滥也不必惊惶失措,只要缩紧批文、严格审查、严惩官商勾结,“假新药”的出炉之路其实并不难堵死。

  而更重要的是,对利润过低、而老百姓又迫切需要的药品,应该或者补贴药企以保护其生产积极性,或者由政府组织定点生产、统一价格、统一配送,保证药品低价和货源。在这方面广东的做法是,为常用的廉价好药设立“专用通道”,挂网采购中一路亮“绿灯”,只需通过专家论证,不必纳入其他繁琐的“限价竞价”过程,可直接挂网提供给医疗机构采购,以避免廉价急救药品因价格太低而出局。

  “普遍红灯+个别绿灯”,但愿它能为老百姓的“吃药难题”辟出一条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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