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下午3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将在大会新闻中心(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就“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接受中外记者的集体采访。接受采访的有关负责人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司司长孙咸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
[吴浈] 我们对药品保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建立了奥运期间的药品储备机制,满足奥运期间的各种药品需要。到现在为止,奥运期间所需要的药品,其品种名录和数量已经基本建立起来。
大家最关心的还是奥运期间的兴奋剂问题,因为兴奋剂问题是一个国际性问题,在历届奥运会上都倍受关注,这次奥运会也不例外。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这次奥运会的举办,要举办成高水平、有特色的奥运,要为运动员提供一个公平、干净的环境,所以抓好兴奋剂的管理至关重要。按照统一的部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源性的兴奋剂管理,我向大家简单通报一下这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强兴奋剂生产源头的检查。肽类激素和蛋白同化制剂的产品,要求必须有生产许可的企业才有资格生产,没有取得许可资格的一律停止生产。同时,对出口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也就是说,必须通过药监部门的审批同意才能出口。
第二,药品经营企业要批发、经营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没有资质的批发企业不允许进行经营。
第三,零售药店只能出售胰岛素,除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在零售药店一律停止销售,一律不准销售,这都是法律规定。
第四,要求含有兴奋剂的药品复方制剂,生产企业必须在药品包装上标明“运动员慎用”的标识,零售药店销售这些药品必须也要有“运动员慎用”的标识。凡是没有“运动员慎用”标识的含有兴奋剂的复方制剂,也要停止销售。
这是我们从药品监管方面所采取的具体措施。为了让这些措施落到实处,我们专门成立了兴奋剂管理领导小组,已经开展了市场监督检查,凡是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处理。我相信,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这个问题会比较好的解决。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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