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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东半岛不在参保地居民可就近报销

2008-07-04 11:33:00 来源: 半岛都市报  作者:李志波   字号:[ ]

用不了多久,胶州、胶南、即墨、平度、莱西五市的职工和城镇居民,如果不在参保地居住,在进行医保报销时,不用再跑回原参保地办理了,在本市七区五市的任何一个医保中心,均可办理相关报销手续。记者从7月3日下午举行的2008年全市医疗保险工作表彰会议上了解到,本市在七区统筹的基础上,将尽快实现医疗保险的全市统筹,全面提升本市的医疗保险统筹层次。

现状:五郊市医保“各自为战”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00年,青岛市正式建立了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并将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四区率先纳入了统筹范围。2005年2月1日,本市又将崂山、城阳、开发区三区纳入了医保统筹范围,同时将原来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进行了完善,其中比较明显的部分有:将大额医疗补助金的缴费标准由原每人每月2.5元提高到5元;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以上部分,由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90%。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的支付限额由原来的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等。

然而,时至今日,由于受统筹基金总量等限制,胶州、胶南、即墨、平度和莱西五市的职工医保一直没有纳入市级统筹。“依照市职工医保政策,五市于2001年前后各自建立了当地的职工医保制度。虽然大体框架一样,但在报销比例、报销范围等方面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无独有偶。2007年本市出台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也是率先将七区纳入了统筹范围,而五市居民医保方案至今尚未正式敲定。据介绍,和职工医保一样,五市城镇居民医保也将参照七区的相关政策来制订,方案也是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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