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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的诊断

2005-06-03 14:26:07 来源:   作者:   字号:[ ]

  糖尿病的诊断标准(世界卫生组织推荐)
  * 具有典型症状,以静脉血糖水平作依据,空腹血糖>126mg/dl(7.0mmol/L)或随机血糖>200mg/dl(11.1mmol/L)可以确诊糖尿病。
  * 若无典型症状,仅空腹血糖>126mg/dl或随意血糖>200mg/dl应再重复一次,仍达以上值者或加做糖耐量实验的2小时血糖>200mg/dl者,可以确诊糖尿病
  * 若随意血糖<140mg/dl(7.8mmol/L)及空腹血糖<100mg/dl(5.6mmol/L)可以排除糖尿病。
  * 若以上结果不明确,应进行口服糖耐量试验。
 
  口服糖耐量试验
  * 实验前三日不限制饮食,于过夜(禁食10~16小时)后清晨空腹进行试验,取空腹静脉血糖后喝含75克葡萄糖水300ml,喝完后分别于30、60、120、180分钟再取血。
  * 有症状,空腹血糖>126mg/dl(7.0mmol/L)或口服糖后2小时血糖>200mg/dl(11.1mmol/L)可确诊糖尿病。
  * 无症状,若空腹血糖>126mg/dl,同时服糖后2小时血糖>200mg/dl时,或另一次试验达到此标准可确诊糖尿病。
  * 糖耐量低减:空腹血糖<126mg/dl,服糖后2小时血糖140~200mg/dl之间,不诊断为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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