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心、呕吐、乏力、口渴、多饮、多尿,少数伴有腹痛;皮肤黏膜干燥、眼球下陷、呼气有酮臭味,病情严重者出现意识障碍或昏迷;实验室检查显示高血糖(>13.9mmol/L)、尿酮体阳性、血PH<7.35、CO2CP<13.8mmol/L、血酮体>5mmol/L、电解质紊乱。
发病诱因
妊娠期间漏诊、未及时诊断、治疗糖尿病;妊娠期间胰岛素治疗不规范;妊娠期间饮食控制不合理;产程中和手术前后应急状态;合并感染;使用糖皮质激素等。
治疗原则
给予胰岛素降低血糖、纠正代谢和电解质紊乱、改善循环、去除诱因。
具体措施
(1)血糖过高者(>16.6mmol/L),胰岛素0.2~0.4U/kg一次性静脉注射。
(2)胰岛素持续静脉滴注:0.9%NS+RI,按胰岛素0.1U/kg/h或4~6U/h的速度输入。
(3)监测血糖,从使用胰岛素开始每1h监测一次血糖,根据血糖下降情况进行调整,要求平均每小时血糖下降3.9~5.6mmol/L或超过静脉滴注前水平的30%。达不到此标准者,可能存在胰岛素抵抗,应将RI加倍。
(4)当血糖降至13.9mmol/L时,将0.9%NS改为5%的葡萄糖液或葡萄糖盐水,每2~4g葡萄糖加入1U胰岛素,直至血糖降至11.1mmol/L以下、尿酮体阴性、并可平稳过渡到餐前皮下注射治疗时停止补液。
注意事项
补液原则先快后慢、先盐后糖;注意出入量的平衡。开始静脉胰岛素治疗和患者有尿后要及时补钾,避免严重低血钾的发生。
当PH<7.1、CO2CP<10mmol/L、HCO3-<10mmol/L时可补碱,一般用5% NaHCO3 100ml+注射用水400ml,以200ml/h的速度静脉注射,直到PH≥7.2或CO2CP>15mmol/L时停止补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