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合并妊娠可能引起或加重孕妇视网膜病变及肾脏病变,导致病情恶化。再者,糖尿病产妇娩出的巨大儿将来发生糖尿病及心血管疾病(如冠心病)的风险也显著增高。
可见,无论是糖尿病合并妊娠还是GDM,只要妊娠与糖尿病相遇后,一旦病情控制不好,对母婴双方的危害就会十分严重。但若能采取恰当的临床干预措施,完全可以将孕妇和胎儿发生妊娠并发症的风险降至最低。
糖尿病患者的孕前准备
如果患者在怀孕之前就有糖尿病,临床上叫“糖尿病合并妊娠”,分娩结束后,糖尿病继续存在,患者可重新恢复孕前的治疗。如果患者的糖尿病是在怀孕期间发生的,临床上叫“妊娠糖尿病”,随着分娩的结束,这种患者的糖尿病往往会自行痊愈,不需要继续用药,但应适时复查
全面体检对于患有糖尿病的女性,在孕前需做一次全面体检,重点检查血糖(24 h)、糖化血红蛋白(HbA1c)、血脂、尿常规(包括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尿白细胞等)、血压、眼底、神经系统及心电图,以便全面了解各项代谢指标的控制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心、脑、肾、眼等糖尿病并发症或合并症。
合理选择用药在计划怀孕前3~6个月便应停用口服降糖药,改用胰岛素治疗。如患者同时合并高血压,应将血压控制在<130/80 mmHg,降压药物最好选择钙离子拮抗剂(如络活喜)。
注意: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如洛汀新)及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如代文)非常适合于合并高血压及微量蛋白尿的糖尿病患者服用,但因其对胎儿有致畸作用,并且可减少胎盘血流量,有引起胎儿发育迟缓和胎死宫内的风险,故在围产期禁用。
只有当血糖、血压等各项指标控制满意、无严重并发症,病情已得到有效控制后,方可考虑怀孕。另外,要指导患者在孕前学习和掌握妊娠期的饮食及运动疗法、胰岛素注射、自我血糖监测、低血糖的识别与处理等相关知识与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