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患者在孕前应该找内分泌和产科专家咨询和查体。若已有较严重的心血管病变,肾功能减退等器质性病变,应采取避孕措施。若不慎怀孕,应在早期人工流产。若经查体可以胜任妊娠,孕期应做到以下几点:
1,积极控制糖尿病:最好使空腹血糖维持在6.11~7.77毫摩尔/升。孕早期的血糖控制更为重要,因控制不良可引致畸形。控制的方法有:①饮食控制若能达到维持血糖的目的为最好,应进食高蛋白(每天每公斤体重1.5~2.0克)、高维生素类食物,适量进食脂肪和糖类。②若饮食控制达不到目的,需应用正规胰岛素。在应用胰岛素的初期,应住院由医生协助摸索应用剂量。一般血糖在8.3~13.8毫摩尔/升者,每次给予胰岛素4~10单位;血糖≥13.8毫摩尔/升者,给予10~20单位餐前半小时皮下注射,每日3~4次。然后根据餐前尿糖反应调整胰岛素,
2,孕期不用降糖类药物。
3,妊娠期间应加强产前检查,在怀孕晚期应定期检测胎动、尿E3、NST,B超检查等,医生应根据以上检测资料做出综合评估,选择恰当的终止妊娠的时间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