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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糖尿病的血糖检查

作者: 来源: 飞华健康网 时间:2017-11-06 20:01:48

  我们知道血糖是指血液中的葡萄糖,在正常情况下,体内糖的分解与合成保持动态平衡,故血糖的浓度相对稳定。如果出现了妊娠糖尿病,患者体内的血糖浓度就会出现变化,这对于我们的健康很不利,血糖检查是最常见的方法,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妊娠糖尿病的血糖检查方法。


妊娠糖尿病
 

  1、空腹血糖:

  血清葡萄糖经氧化为组织提供能量,血糖(血糖【译】:血液中的糖称为血糖,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葡萄糖。血糖必须保持一定的水平才能维持体内各器官和组织的需要。)过高时可转变为肝糖原和脂肪储存,需要时脂肪与蛋白质也可转变为葡萄糖。空腹血糖浓度反映胰岛β细胞分泌胰岛素的能力。

  参考值:非妊娠期为3.9~6.4mmol/L,孕期为3.1~5.6mmol/L。妊娠导致空腹血糖下降的原因为:

  ①妊娠期肾血流量及肾小球滤过率均增加,但肾小管对糖的再吸收率不能相应增加,导致部分孕妇尿中排糖量增加,引起血糖下降。

  ②孕妇除本身需要外,尚须供应胎儿生长所需要的能量,而且胎儿本身不具备促进糖原异生所需要的肝酶系统活性,因此无法利用脂肪和蛋白质作为能源,所需能量必须来自母体血葡萄糖。

  糖尿病合并妊娠时,孕期空腹血糖升高;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可能正常。因此,常规空腹血糖检查常容易漏诊。糖耐量减低时,空腹血糖正常。建议具有下列高危因素的妊娠妇女应尽早进行血糖测定:明显肥胖、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GDM)病史、糖尿及明确的糖尿病家族史。

  2、糖筛查试验:

  GDM孕妇常无明显症状,空腹血糖可能正常,常规空腹血糖检查常容易漏诊。建议对所有非糖尿病孕妇应做50g葡萄糖筛查。该方法简单易行,敏感性及特异性均高。美国糖尿病协会将年龄、肥胖、一级亲属有糖尿病患者、有GDM史、巨大胎儿生产史及难以解释的死胎史列为GDM危险因素,有上述危险因素者应作为GDM筛查的重点人群。

  糖筛查试验时间:由于胎盘分泌的胎盘生乳素、雌激素及孕激素等多种拮抗胰岛素的激素在妊娠24~28周快速升高,孕32~34周达高峰,此时妊娠妇女对胰岛素的需要量明显增加,表现为糖耐量受损,在此期间容易检出GDM。所以,孕期常规血糖筛查时间定为妊娠24~28周;如该次筛查正常但又有糖尿病高危因素存在,应在妊娠32~34周复查。对有症状者,应在孕早期即进行糖筛查,以便对孕前漏诊的糖尿病患者及早诊断。

  糖筛查试验方法:随意口服50g葡萄糖(将50g葡萄糖溶于200ml水中,5min内服下),服糖后1h取静脉血测血糖,血糖值≥7.8mmol/L为糖筛查异常,应进一步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ral glucose tolerance test,OGTT)。当血糖值在7.20~7.79mmol/L时,应结合高危因素考虑是否行OGTT。糖筛查试验的敏感度为59%,特异性为91%,临床上80%的GDM可经此方法诊断。

  3、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OGTT是检查人体血糖调节功能的一种方法。正常人口服一定量葡萄糖后,在短时间内暂时升高的血糖随后不久即可降至空腹水平,该现象称为耐量现象。当糖代谢紊乱时,口服一定量的葡萄糖后则血糖急剧升高,经久不能恢复至空腹水平;或血糖升高虽不明显,在短时间内不能降至原来的水平,称为耐量异常或糖耐量降低。糖筛查异常但血糖11.1mmol/L,或糖筛查血糖≥11.2mmol/L但空腹血糖正常者,应尽早做OGTT。

  OGTT前3天正常饮食,每天碳水化合物在150~200g以上,以避免禁食碳水化合物对结果的影响。禁食8~14h后查空腹血糖,然后服75g葡萄糖(将75g葡萄糖溶于400ml水中,5min内服下)或进食100g标准面粉制作的馒头,自开始服糖水计时,1h、2h、3h分别取静脉血测血糖。取血后应尽快离心,测定应在2h内完成,以免葡萄糖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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