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是糖尿病的一种特殊类型。指确定妊娠后,若发现有各种程度的糖耐量减低或明显的糖尿病,不论是否需用胰岛素或仅使用饮食治疗,也不论分娩后这一情况是否持续,均可认为是妊娠糖尿病。
妊娠糖尿病的发生率为1~6.6‰。国内发生率<1%。妊娠糖尿病分娩数占总分娩率0.64%。
妊娠糖尿病系高危妊娠,它严重危害母儿的健康。在胰岛素问世之前母体死亡率27~30%,胎儿围产期死亡率>40%。胰岛素问世后尤其围产医学开展以来,围产死亡率已明显下降。
妊娠糖尿病(gdm的诊断建议)
·孕期内宜作ogtt筛查糖尿病(c)
·gdm妇女产后6~12周重复ogtt以筛查糖尿病,并在以后定期随诊,筛查是否发
生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e)8z+k0pa*h r*m |#s-t
在孕妇第一次产前检查时就应进行gdm的危险评估,孕妇有gdm高危因素的临床特征及明显肥胖,有过gdm病史或生产大于孕龄的新生儿、尿糖阳性、pcos或糖尿病家族史,均应尽快测血糖,如果fpg≥126mg/dl(7.0 mmol/l)或任意血糖≥200mg/dl(11.1 mmol/l),需尽快于次日重复检查以确定诊断,除非病人已有明显的高血糖症状,如果第一次检查排除gdm需在孕24~28周间按下列两种方案之一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