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版中国卫生部妊娠糖尿病诊断规范制定了中国妊娠糖尿病诊断新标准:
(1)首次孕期就诊时测空腹血糖,如果空腹血糖≥7.0mmol/L,诊断孕前患有糖尿病。
(2)首次孕期检查空腹血糖<7.0mmol/L的孕妇,在妊娠24-28周进行妊娠糖尿病筛查,标准诊断方法用75gOGTT试验。如果空腹血糖≥5.1mmol/L,服糖后1h血糖≥10.0mmol/L,服糖后2h血糖≥8.5mmol/L,以上三个血糖值中任何一项血糖达到异常界值即可确诊妊娠糖尿病。
(3)针对资源缺乏的地区,在妊娠24-28周检查空腹血糖,空腹血糖<4.4mmol/L为正常;空腹血糖≥5.1mmol/L为妊娠糖尿病;空腹血糖≥4.4mmol/L且<5.1mmol/L者做75gOGTT试验,按上述诊断标准确诊。